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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扎堆处理违法啦!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也可以在线处理!只需这样做……
2018年03月01日 18:0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丹静 通讯员 郑韬 徐莹莹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3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丹静 通讯员 郑韬 徐莹莹) 这几天,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微博热传。有解读称,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法。于是,就出现许多人扎堆前往各大队、车管所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提醒,“新规”被车友们误读了。

  交警部门告知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在宁波公安交警各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分3月1日前后,政策、流程、条件不变,敬请相互转告,避免扎堆处理。

  2、为防范“黄牛”非法牟利,根据上级规定,通过网上及自助机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相关政策、流程、条件将进行调整。

  3、目前宁波公安交警部门正在进行系统调试,网上及自助机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政策解读、流程方法和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发布。

  其实,处理交通违法无需窗口排队,通过阿拉警察APP、宁波交警官方微信、宁波交警支付宝城市服务、宁波交警APP这四个平台,在手机端就能快捷处理!

  在去年12月份,宁波公安交警就对线上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进行升级,3.0版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现已上线。

  具体变动

  1、新增绑定车辆管理功能,本人名下的宁波籍非营运机动车系统将自动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本地车辆(需车主提供验证短信或者车架号)、外地车辆(需车主提供车架号)进行操作绑定。

  2、自助处理分为本人浙B车辆、绑定车辆、非绑定车辆。需要注意的是,“绑定车辆”仅支持处理已绑定车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非绑定车辆”只支持处理不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3、需提供违法处理人驾驶证短信或人脸(支付宝城市服务窗)验证;

  4、现在绑定,仅能处理绑定后所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除外)。

  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不受上述限制。

  绑定规则

  1、车辆: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普通大货车。

  2、驾驶人:持有宁波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相符。

  3、一本驾驶证最多可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的车辆;一辆车最多可被3本驾驶证(车主除外)绑定;绑定成功后,驾驶人可处理绑定车辆非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

  4、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需车主本人进行认证授权。对授权后的车辆相关隐私与操作,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绑定成功后,不管是个人的还是他人的车辆,都可以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啦!

  另外,针对众多网友咨询的热点问题,公安部也进行了梳理和统一答复。


编辑: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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