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丹静)民生无小事,如何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在本次宁波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2018年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将首次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源自宁波市宁海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
2008年10月,宁海县的力洋镇和大佳何镇率先进行票决制试点,2009年1月,在这两个镇的镇人代会上,人大代表们用手中的选票投出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效果显著,我省各地纷纷效仿跟进,并结合自身实际,使这项制度更科学化、具体化。
宁波海曙、江北、奉化、宁海等区、县和宁波市所有乡镇先后也在人代会上实施了票决制工作。
去年,省委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市县乡三级在2018年人代会上实现代表票决制的全覆盖,宁波市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在2018年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且在全体会议上票决。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宁波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开展。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每年初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宁波市人大代表票决确定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成为问需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民生工程。
决定要求,市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求广大市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体现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