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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真相来了!
2017年12月29日 15:32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王丹静 通讯员 周元男 徐莹莹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2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丹静 通讯员 周元男 徐莹莹) 近日,一则“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网友议论纷纷,有担心有疑惑。

  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这是谣言!

  那么真相是什么呢?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发声了:

  文章中有这样几个主要内容:

  新规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汽车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第12.15.2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雨雾天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新规只适用明年新出厂汽车

  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汽车年检并未要求配备反光背心

  当前,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时,没有对车辆是否配备反光背心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修改机动车年检配套标准,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检查项目,也只会针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温馨提醒

  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按规定配备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编辑: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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