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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五江口社区 约谈“二房东”
2017年10月15日 16:31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陈朝霞 通讯员 沈晨舒

  “《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除未成年人外,居住人员人均租住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居住房屋租赁应当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请不要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能自行搭建违章隔间等建筑。”近日,海曙区望春街道五江口社区联合派出所集体约谈社区“二房东”,民警黄加珍给“二房东”们讲解了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五江湾小区于2016年10月开始使用,小区内有房源4469套,是一个典型的城拆型小区。有不少居民手里有两三套房源,因此出租现象不在少数。“二房东”瞄准了这一潜在商机,将一手房东的房子租过来再装修出租,以此赚取差价。目前,社区联合派出所排摸到20余位“二房东”,约谈了其中18人,他们手里掌握的五江口社区出租房数量不一,多的有十几套房源。

  “这次约谈已充分引起这些‘二房东’的重视,希望他们能把出租者的身份转变为管理者,规范合租,抵制群租。他们也表态了,对于违规分隔搭建的房间会尽快整改完毕。”五江口社区主任李岳峰说。


编辑: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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