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上游
有一片面积1.7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群山环绕,郁郁葱葱
碧水长流,空气清新
她的名字,叫丽水
这里
群峰竞秀,潋滟清波
山耕民宿,胜似桃源
这两年
从世界各地来的游客日益增多
大家津津乐道的
除了纯美的自然环境
还有令人身心愉悦的特色民宿
在一望无际的茶园里
在涟漪泛影的千峡湖边
在江浙第一高峰凤阳山的脚下
一间间各具特色的乡村度假民宿
令游客流连忘返
你可以在大露台上
品一杯当地特色香茶
也可以在露天泳池里畅游
还可以面对绿水青山吟诗作画
想用你的智慧与灵感
在这里设计一间惊艳世界的民宿吗
绿色创新的丽水向全社会发出邀请
“丽水山居”民宿设计大赛
期待您的参与
大赛介绍
丽水“九山半水半分田”,风光秀美、气候宜人;高山流水、万种风情。紧随着高铁的开通,丽水迎来了发展的火热期。
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民宿业,通过开办特色民宿来盘活闲置的农房,一个个古村落重焕生机。
小木屋、云上五天、懒猪窝、近水楼台……丽水大地上特色精品民宿不断涌现,他们重新积聚了乡村人气,也不断提升着“丽水山居”这一民宿品牌内涵。
为了更好地促进丽水民宿产业发展,加快当地旅游经济的全面提升,丽水市城乡规划局开展面向全社会、集思广益的“丽水山居”民宿设计大赛。
大赛以推广“丽水山居”民宿品牌,促进民宿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展现民宿多样情怀为宗旨,此次大赛的举办不仅为充满生活理想的创客先锋们搭建出一大展示平台,更为在民宿发展上谋求突破再创佳绩的丽水市政府引领一次创新的浪潮。
主办单位:丽水市城乡规划局
活动时间
9月25日——10月9日
报名及发放参赛项目电子包
10月10日——11月15日
组织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提交作品
(对于参评的已建、在建民宿不组织现场踏勘)
11月16日——12月6日
组织评选
12月份
颁奖典礼
活动安排
参赛对象
参赛者为面向全社会设计爱好者和法人单位。
设计对象
参评作品位于丽水市域范围的待建、已建和在建民宿,围绕“特色民宿”为主题,评选具有当地特色元素的民宿建筑方案。
在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下南山村推出3幢具有典型的处州民居建筑形制或近年新建建筑作为设计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方案。参赛者可以在待建民宿建筑中选一幢或多幢建筑以及周围环境展开系统设计(每幢建筑为一件参赛作品)。
待建民宿项目方位示意图
待建民宿项目方位详图
关于处州民居建筑形制待建项目:23#、33#相关图纸:
项目所在地卫星图
所在地下南山片区图
待建民宿23#
待建民宿23#外环境
待建民宿33#
待建民宿33#楼一楼视角
待建民宿33#二楼视角
新建建筑:
新建建筑所在地(即下南山村旁)
新建建筑外立面
建筑内部(二层居室西)
报名及领取大赛项目电子包方式
报名方式:关注“浙里丽水”微信公众号,点击下载“民宿设计大赛报名”,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zbls8531@163.com。
大赛组委会咨询:
李先生电话:0578-2185104 13306888007
洪女士电话:0578-2272151 15168016379
作品要求
1.因地制宜、因房制宜展开设计;
2.系统设计(包括建筑、排污、景观、节能等,同时考虑消费定位和消费群体,年收益分析以及周围环境等);建筑设计包括建筑内部装饰、建筑外墙装饰、庭院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文字内容包括综合说明、设计条件分析、平面分析等;
3.能充分体现建筑绿色、环保、生态的发展方向;
4.体现地域文化传承,并注重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的创新;
5.依据作品建成的项目要做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6.作品符合实际,能落地建设,有较强的经济效益;
7.项目设计成果含设计说明、图纸/照片(相应的透视图和室内效果图等)达到方案设计深度要求。成果需装订成册,A3格式,横竖排版自选,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JPG格式);
8.方案需在11月15日前送达至组委会方可参加评审,逾期送达则无法参加评审;
9.成果提交,请将文本、电子数据光盘及相关资料寄往:
李先生13306888007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2101,邮编:323000
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
1、组织专家组和民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1 4名;
2、评选结果于颁奖典礼当天公布。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00元(含税)
二等奖(2名)
奖金?50000元/每个作品(含税)
三等奖(3名)
奖金?20000元/每个作品(含税)
入围奖(14名)
奖金?5000元/每个作品(含税)
参赛声明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严禁抄袭或仿冒别人的设计作品。已确认获奖的作品存在侵权行为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及追回已发放的奖金、证书,由此产生的侵权法律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参赛者承担;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者的设计方案拥有处置权,对获奖者的设计方案拥有使用权和受益权;
3.所有参赛者的设计成果(文本+图纸/照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资料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4.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参赛方案中的有关内容,有权对所有参赛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它形式的发布;
5.如需了解更多事项,请致电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