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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脸盆掉落砸伤脚 宾馆只愿出医疗费
2017年06月30日 12:42 来源:慈溪新闻网   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杨定光

  “宾馆淋浴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洗脸台上的洗脸盆掉下来砸到了脚,这不仅仅是医疗费的问题,还有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单单赔偿5000元肯定不够,起码要1万多元。”近日,来慈出差的河北籍王先生向桥头市场监管所反映他在宾馆住宿时遇到的事情。最后,在调解人员的调解下,王先生顺利拿到了相关赔偿款。

  前不久,王先生来慈出差,入住桥头某宾馆。一天晚上,王先生在宾馆卫生间时,陶瓷做的洗脸盆突然从洗脸台上掉落下来,砸到了左脚,顿时鲜血直流,疼得哇哇大叫。随后,王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前期共花了6800元医疗费.经诊断,王先生左脚第二至第四伸肌腱及短伸肌腱断裂,至少需要休息两三个月。

  王先生认为,洗脸盆突然掉下来,宾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律师询问后,王先生要求宾馆赔付误工费3个月、后期护理费治疗费、家属自河北过来护理自己的往返交通费及护理费,共计1.7万元。不过,王先生的这一要求被宾馆拒绝。宾馆认为,当事人的医疗费用还可以回老家报销,所以只愿意出6800元医疗费。

  赔偿问题迟迟协商不下,王先生便向慈溪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

  桥头市场监管所调解人员了解此事后,查看了当事人的医院诊断书,发现消费者投诉内容基本属实,随即召集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后,宾馆愿意补偿现金1.18万元,包括医疗费6800元以及5000元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并出具相关证明,以便帮助王先生在老家报销医疗费用。目前,消费者王先生已在老婆陪同下,回到老家安心休养。

  调解人员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同时,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如宾馆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次调解,宾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责任在商家一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了医疗费用外,其他费用也要赔偿。”调解人员如是说。


编辑:龚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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