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4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吴国昌)日前,江北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大肆招揽股民在非法现货平台进行原油、新能源、PVC等投资,诈骗320余万元案件的27名犯罪嫌疑人。
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何某(在逃)在广东省深圳市开设盛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组织犯罪嫌疑人黄某为副总,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七人为总监,杨某等二十余人为组长,利用购买的股民信息,通过员工假扮成专业指导老师或其他客户“做托”的方式诱骗股民在湖南湘商、大连清源、四川润通等平台上投资炒现货石油、新能源、PVC等,并谎称投资资金与国际市场接轨(实质并未接轨)。
在客户本金启用杠杆加倍(30-50倍不等)的同时,向客户骗取加相应杠杆后的手续费用(万六至万八再乘以杠杆倍数)作为业务提成。
还恶意指导客户反向进行操作,故意造成客户亏损,将亏损本金转化为公司盈利用于瓜分。其中组长组员收入为2000至3000元的底薪及每手40元至50元的提成,总监收入按其手下组长组员所经手客户交易总手数提成,何某等部分高层还参与客户亏损本金的分红。
通过上述手段,至2017年1月案发,共骗取殷某等20名被害人32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当前股市面临多重不确定性,行情不温不火,不少股民投资热情减退,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利用现货平台这一新型投资方式,实施诈骗。
检察官建议:一是加强对现货投资平台的监管,引导平台合规操作,对于不法平台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二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筑牢公民个人信息采集、储存的安全屏障,尽量减少信息被盗风险,对于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加强投资风险方面的法治宣传,鼓励有关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切断犯罪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