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3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王舜毕 邹宏3月16日上午9时15分,宁波海事法院院长陈惠明身着法袍走进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标的额达6350万元的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案,此案中间还有一些曲折,但他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对争议焦点归纳精准,庭审过程掌控游刃有余,充分展示了严谨的庭审作风和高超的法庭驾驭技巧。
为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去年来,该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案件。据统计,2016年该院院庭长审结各类案件489件,占全院结案数的12.17%,其中审结1000万元以上大标的案件31件,涉案标的额累计7.16亿元。今年1至2月,院庭长结案数178件,占全院结案数的17.98%,院庭长办案比重逐年增大。
“作为院庭领导,要把行政光环自我暗淡下来。不要想着自己高高在上,揣着这个光环和法官交流。”在陈惠明看来,院庭领导在案件审理中就是一名普通法官,院庭领导的“光环”没有了,去行政化的价值就能够真正实现。
据了解,该院多年来收、结案一直保持在全国海事法院之首,而院长的示范作用倒逼着法官规范庭审,促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平、公正。2016年,全院申诉改判率和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均为零;二审改判发回率为4.0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2个百分点,位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