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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慈溪骗了房租及转让费 潜逃6年后自首
2017年03月16日 14:39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邹洪珊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

  (图据网络)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3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邹洪珊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隐瞒店面租期将到期的事实,伪造租房协议,还找人假冒房东签字,把房屋转租给不知情的受害人,而后带着骗来的房租、转让金在外逃了6年。3月16日,慈溪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秦某(化名)在慈溪城区租了店面房做小本生意,由于生意不景气,2011年7月店面租赁期不到十天就要到期时,他动起了歪脑筋,伪造了一份租房协议,把上面的租赁期延长了半年,想转租骗点钱用。一天,林某(化名)在秦某店面房前看到房屋转租的小广告,就按广告内的手机号联系秦某洽谈转让事宜。秦某转让费出价6500元,林某砍价4500元,结果未谈成。过了几天,秦某主动打电话给林某,同意转让费4500元,如林某有意向先付押金,第二天找房东签协议。林某如约付了押金,第三天又与店主和“房东”签订了房屋转租协议,付清了房租和转让费共13000多元。谁知过了几天,林某来向拿店面房钥匙时,发现店面已关门,店主的手机也不通,一问旁边的房产中介,才知道自己被骗了,立刻报了警。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那个所谓的“房东”,只是秦某为装修店面房找来的木工小毛。由于店里生意不景气,秦某还少付了他1700元工钱。这次小毛知道秦某的店面房要转让,就过来讨工钱。秦某答应等店面顺利转租出去之后就会付清工钱,但要他冒充一下房东在转让协议上签个字。一心想拿到钱的小毛没多考虑就同意了。事成之后,小毛还趁机多要了秦某300元钱。

  而秦某带着这笔钱逃到了外地,再未踏入浙江省境内。后虽又在外地找到了工作,但负案在身的秦某整天提心吊胆不得安宁,遂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后,他向受害者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4000元。

  法官表示,罪犯虽已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值得深思的是,如果受害人林某签订协议时多留一个心眼,核对一下房东的身份证或房产证,骗局很快会被揭穿;或者说,如果房东或受人之托的中介能在租赁即将到期前介入,多关注一下,这个骗局也许不会发生。


编辑: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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