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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政府出资“托底”:独生子女父母老有所依
2017年01月22日 15:0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翁云骞 通讯员 马迎 顾筠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翁云骞 通讯员 马迎 顾筠)最近,家住镇海区九龙湖镇西经堂村的沈先生一家收到了由保险公司给付的3万元理赔金,原因是他们的独生儿子在去年8月不幸猝死。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试区,宁波相继出台多项创新型保险举措,目标直指当下各种养老“困局”。沈先生所买的“保险”,正是镇海区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保障工程”。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倒金字塔’结构不断显现,不少老人面临‘老无所依’的尴尬局面,倒逼政府不断创新政策供给。”镇海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保障工程”跳出传统思路,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提供包含“人身综合保险”、“老年特殊照护保险”等在内的全方位保障服务,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自去年实施以来,镇海区已成功为辖区内近1.38万名老年独生子女父母“托底”,配套资金1564万余元。

  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镇海区60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每年都可获得6万元意外身故、6万元意外残疾、3万元疾病身故保障及最高5000元的重大疾病住院照护保险保障。未来,合作保险公司还将在原有模式上组建专门护理队伍,为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无独有偶,在宁波市江北区,一种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保险也于近期推出。该保险主要承保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由政府统一购买,保费每人每年5元,老年人遭遇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时可一次性赔付5000元。

  “老年人是很容易发生意外的群体,可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常将65岁以上老人排除在外。我们瞄准的正是这一‘痛点’。”江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是浙江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力争通过三年试点,摸索出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缓解老年群体尤其涉农街道群体家庭医疗费用压力。截至目前,江北民政部门已为全区5.8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该保险,覆盖率达100%。

  “通过保险介入,不但实现了对特殊群体的精准救助,还可以利用保险放大效应实现公共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健全相关产业链。”宁波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宁波将进一步发挥保险作为民生保障事业“助手”的功能,借保险之手实现弱势群体救助的普惠性和精准性。


编辑: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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