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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获“事业单位”身份 宁波又添一家
2016年12月30日 18:29 来源:浙江在线-宁波频道 记者 陶悦清 通讯员 张文明 王晓路

  浙江在线12月30日(记者陶悦清 通讯员张文明 王晓路)宁波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宁波世外”)今年9月才刚“亮相”。今天上午,该校常务副校长曹子瑜从市编委办领到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这意味着,这所由江北区教育局与上海均瑶集团合作办学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成为宁波10个区、县(市)中首家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的民办学校,成了宁波社会公益事业改革中的“吃螃蟹者”。

  让公益机构打破事业单位的官办“血统论”,会带来什么?

  变化沿革

  将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民办公益机构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现与公办事业单位同属一个法人属性,是从中央到浙江省、宁波市都在极力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今年8月底,宁波市编委办联合宁波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宁波市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统一登记管理”,将首先在宁波的民办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益服务机构中先行试点。

  9月,全市首家市本级“试点单位”荣安实验中学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12月30日,宁波世外学校也成为宁波市级第2家、区县(市)级第1家成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

  宁波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3年内,市县两级分别有3—4家民办公益机构实行统一登记管理。

  找“痛点”

  截止目前,江北区共建民办学校89所。全区民办学校共有教师1100余人,在校中小学生5400余人。民办教育已成为该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量式扩张到优质提升,发展民办学校的关键在于师资。”江北区教育局局长任国安指出,因民办学校的非企业法人身份,社保待遇、引才留才能力不足,一直是两大“痛点”。

  而事实上,尽管不少民办学校土地是通过划拨或其他公益用地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多或少有国有资产的成分或支持,但遗憾的是,依旧遇到重重难题。

  比如,辛苦培养了五六年的教学骨干,为了得到事业身份选择出走,留给民办学校的,是体制机制带来的无奈。

  享受利好

  宁波上海外国语学校负责人周雁告诉记者,这项改革措施的推出,对学校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今后,学校教师将可以享受到与公办同类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学校的师资队伍将逐步得到更大程度的优化。

  “经规定流程后,公办学校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可以流动到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周雁说。

  据介绍,根据浙江省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成为事业法人后将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平等的法人主体资格,在税费减免、用地用房保障、融资信贷、水电气等使用方面,享受公办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待遇。

  同时,民办学校有其自身机制灵活、管理超前、服务多样的发展优势,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后,仍然按照原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运作,不会改变民办学校原有属性,充分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改革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同时,也有利于倒逼公办事业单位加快改革,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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