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我的车着火了!”11月30日晚上六点半,在鄞县大道与广德湖路口公交车站附近,有两辆轿车追尾,事故导致后面的小车着火。事后,后车司机宋女士慌慌张张地向钟公庙交警中队打来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钟公庙交警中队值班人员一边立即联系了消防大队,一边安排执勤民警赶去事发现场。
不久,消防官兵和交警都赶到了现场,发现一辆蓝色小车的前引擎盖着了火,窜出的火苗很高。之后,执勤民警立即协助消防官兵展开清场,并上前疏导车辆,做好道路秩序维持工作。十来个消防官兵来到现场,很快将火势压制了下去,直至彻底扑灭。
着火车辆扑灭后,再看这辆蓝色小车,车头已经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几近报废。而被追尾的那辆灰色斯柯达轿车,尾部只是有些凹陷,其它并无大碍。
经查,对于这起追尾事故,交警认定后车司机宋女士应负事故全责。之后,交警还查出宋女士驾驶的这辆蓝色小车,车辆的年检已过期。
对于年检已过期的车辆,保险公司自然不予理赔。针对这起追尾事故,宋女士表示,她已与王先生选择双方私下解决,并达成了口头协议。此外,宋女士还表示,自己那辆着火的蓝色小车,去修的话估计也要好几万,她打算报废不要了。
对此,钟公庙交警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近期雨天路滑,车辆行驶当中,要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避免后车跟车太近引发追尾事故。
此外,车辆年检和车险费用一定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和缴清,否则,车辆年检过期或保险脱保,引发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