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湖中队执法队员处置生活垃圾堆放案件。通讯员 供图前不久,宁波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家沿街商户将生活垃圾堆放在店外人行道上。现场没有争议,违法事实清楚,执法人员当场完成录像、勘查、询问等取证环节,案件材料同步送中队案审岗审核,最后由中队负责人把关。
从发现问题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全程仅用时3个工作日。而在以往,类似这样的一起普通程序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需要经过中队、法制部门等多个环节的逐级审核,流程周期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这一变化,得益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今年7月起正式推行的“简案快审”机制。9月5日,记者从该局了解到,简单普通程序案件处理时间明显缩短。截至9月初,全局通过“简案快审”流程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共246件,占同期普通程序案件的71%。
这项机制的核心在于“放权不放松”,明确纳入“简案快办”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案件审核由中队自主完成,不再层层上报流转。同时设置严格的办案时限要求:自案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队专职案审员和中队领导对案件进行审核。 通讯员 供图权力下放,监督不松。每个中队配备专职案审员,对照统一编制的案审清单和标准化文书模板,完成证据、文书、法律适用审核,最后由中队领导把关。
局法制科则从“事前审核”转向“事中指导、事后抽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跟案实训,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这项机制最初在海曙区8个城区街道中队试点,目前已推广至14个镇乡街道中队。
“‘简案快审’压缩的是流转环节,绝非法定程序。”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强化法律与技术支撑,确保执法既有“速度”,更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