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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留下的百万财产怎么办?照顾她28年的邻居继承一半
2020-06-23 20:11:20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段琼蕾 邵巧宏 通讯员 凌宇磊 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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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6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段琼蕾 邵巧宏 通讯员 凌宇磊 米兰)他作为邻居,照顾独居老人28年,从英俊青年到两鬓斑白的花甲之年,没有一声怨言。而今,老人生前申请的宅基地面临拆迁,百万拆迁款何去何从?

6月17日上午,记者从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过现场调查及调解,被继承人苏美云遗留的80平方米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的拆迁权益由徐惠明继承50%的份额;被继承人苏美云在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同样由徐惠明继承。

邻居帮扶独居老人  28年不离不弃

现年66岁的徐惠明是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与同村的苏美云曾是几十年的邻居。

1988年,苏美云的丈夫去世了,无儿无女的她开始了独居生活。因为住在隔壁,邻居徐惠明常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儿,家中只要做了好吃的,也会盛上一碗给老人送去。

上世纪90年代初,徐惠明家修房子,见老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美云接到了自己家一起居住。

直到2008年,徐惠明家的房子被拆迁,他又出钱给苏美云在村里租了房子并经常来看望老人,每逢佳节,更是细心周到,时不时抽时间来陪老人唠家常。荏苒几度秋,相系邻里情,就这样,苏美云跟徐惠明一家,就像亲人一样相处着,几十年如一日。

这期间,政府曾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美云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了拆迁重整,种种原因,苏美云变成了无房户。

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苏美云的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

于是,徐惠明与山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根据苏美云的意愿,将她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养老院的费用是每月2000元左右,但苏美云的农民养老保险不足以全额支付,徐惠明便自掏腰包主动补齐了。

“添了几千元钱,并没有多少钱,主要还是老人的养老保险支出。”徐惠明如是说道。

送到敬老院后,徐惠明经常会带着水果和小零食等看望苏美云,陪老人家说说话,把老人家的生活所需全部安排妥当。

“其实,按照规定,老人应由直系亲属送养,但由于她没有儿女,是由徐惠明送养的,苏美云对徐惠明也很信任,事情都是交给他做,敬老院如果需要他去,徐惠明也很配合,对老人的态度始终如一。”洪秋国接受采访时介绍道。

根据洪秋国的回忆,村里很多人都看到过,每次苏美云生病,都是徐惠明背着去医院看病的,“后来,村里每年去敬老院慰问苏美云时,她经常也都是说‘惠明’就是她的儿子,一直以来的生活,多亏有了这位好邻居的照顾。”

老人去世留下意外遗产  如何处理成难题

2016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徐惠明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由于作为村里无房的老人,苏美云生前曾申请过80平方的宅基地用于建房,让人意外的是,2017年,苏美云过世一年后,宅基地被批了下来。因苏美云生前一直是徐惠明抚养,村里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个宅基地,就拖了下来。

今年初,苏老太申请的这个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有上百万的拆迁款。这百万拆迁款又该何去何从?村里犯了难。

“这是徐惠明应得的,他一直在照顾老人,抚养老人,时间长达28年。”洪秋国认为,尽管徐惠明不是苏美云的直系亲属,但他照顾老人的事实足以有资格继承这笔遗产。

于是,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2020年5月,徐惠明向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考虑到苏美云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6月16日上午,江北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慈城镇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苏美云是单身老人,徐惠明照顾她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是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场,山东村的村民们纷纷对老徐的行为给予肯定。

“苏美云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归村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承办法官张海娟解释说,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予以鼓励。

最终,法院经过现场询问调查,确认徐惠明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较多情节,认定可分得一半的拆迁款。

此外,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为进一步弘扬慈城镇当地的“慈孝文化”,倡导徐惠明这种慈孝行为,苏美云的遗产一部分由村里保留,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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