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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觉得受骗要退婚 可这聘礼该不该退
2019-04-23 12:12:02 来源: 宁波晚报 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程快

“他骗婚,说自己是培训班老板,实际上都没正经工作。我提出退婚,他还要我退聘礼。”近日,王小姐心事重重地来到宁波蛟川司法所。

婚介推荐了培训机构老板

王小姐今年34岁,家人和自己都为终身大事发愁。

去年下半年,婚介机构向她推荐了李强(化名),说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登记信息上显示,李强是本地人,模样周正,年龄也和王小姐相当。巧的是,李强登记的职业信息是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而王小姐自己也在教育行业工作。

在婚介机构的安排下,两人见面了,很快相恋并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计划今年5月份登记结婚,再择吉日办婚礼。

其间,李强给王小姐购买了各种首饰,还来女方家里下了结婚聘金,累计花费15万元左右。当然,王小姐也积极为婚事做准备,买家电、拍结婚照等,花费3万元左右。

一切美好得像个童话,王小姐也很庆幸,遇到了“良人”。

“老板”其实是个啃老族

随着双方交往的深入,王小姐开始发现有些不对劲。比如,李强总是很空闲,每天晚睡晚起。王小姐自己也在教育行业工作,知道这一行相当辛苦,晚起简直是“奢侈品”;比如,自己几次提出去李强开的培训机构看看,但他再三推诿;比如,说起培训班的运营,他这个老板还不如自己有经验……诸如此类。

起疑后,王小姐多番求证,终于发现了一件事——李强的登记信息造假。他压根儿不是经营教育培训机构的老板,而只是打零工的兼职老师,一年的收入才两三万元。由于收入低,李强平时就是个啃老族,平时都靠父母不高的退休金接济。

“我们两人认识,从一开始就是欺骗和谎言。”王小姐说,人无完人,自己能接受另一半其他的小缺点,但没办法接受这样赤裸裸的欺骗,也无法接受快40岁的人了还要啃老。于是,她坚决要求退婚。

女方坚持退婚

聘礼该不该还?

李强也同意结束恋爱关系,但认为既然已经结束了恋爱关系,对方应该退还之前收的聘金和首饰。

“你在婚介机构登记的就业信息是虚假信息,是故意欺骗。我在恋爱中也用了很多钱,你应当赔偿,聘金和首饰不可能退还的。”王小姐不肯。

几次协商未成,李强竟然到王小姐的单位闹事,说要让她“身败名裂”。不胜其烦的王小姐只好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想尽快结束这段关系。

调解员随即联系到了李强,约好调解时间。“两人一见面就像仇人一样吵个不停,都觉得自己委屈。女方嗓门很大,句句话里都透露出对李强不务正业的不满,坚持认为这是欺骗,一定要赔偿。男方说女方嫌贫爱富,听说自己不是老板就要退婚,拿了聘礼不退,导致男方父母被气得卧病在床。”

调解员意识到,王小姐的心结打不开,事情就解决不了。在调解过程中,王小姐经常提到自己的父亲,说明她是很孝顺的女儿,父亲的话在她心里应该会有分量。于是调解员从王小姐的父亲入手,通过王父对她进行劝解,王小姐最终答应了将聘金、首饰等折现还给李强,共返还7万元。之后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提醒:

别一味轻信

中间人的嘴

调解员说,该类型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常有发生。计划结婚,男方也支付了一定金额的彩礼,最后却不欢而散。这些彩礼该如何处理呢?

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居住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满足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男方均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本案中,王小姐与李强尚在结婚准备期间,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依照法律规定,王小姐应当返还聘金及首饰。当然,李强在相亲中也确实存在夸大了经济条件和收入的情况。相处过程中,王小姐了解到李强真实的状况,非常不满意。而且在此期间,王小姐也付出了不少,并受到了感情上的伤害。为此,调解时最终对上述聘金及首饰进行折价,没有全额归还,对小王进行了一定的补偿。

调解员说,现实中,很多类似矛盾都是由一些不正规的婚介刻意拔高、美化相亲人员信息而“埋下祸根”的。

调解员提醒,相亲过程中,不能一味相信第三方介绍人或者婚介机构的说法,其在介绍相亲时会夸大经济、家庭等条件。男女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应该多加留意,了解清楚对方经济、收入、家庭、婚姻等实际情况,再做定夺。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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