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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小金库” 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宁波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2019-12-27 08:44:4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王丹静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2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丹静)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严明纪律红线、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宁波市纪委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典型案例。

宁波服装博物馆原馆长王以林、副馆长李本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底期间,王以林、李本侹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列入单位账簿的部分电费结算款作为账外资金,设立“小金库”,共计61.69万元。期间,王以林、李本侹使用上述款项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年货福利和津补贴,共计35.14万元。其中,王以林、李本侹分别获得财物3.10万元和5.93万元。2019年7月,王以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撤职处分,李本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葛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时任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葛晖,未严格执行省市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津补贴发放管理的要求,违规向本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共3.48万元。2019年7月,葛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镇海区农机培训学校原校长兼飞达驾校原负责人刘小明等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刘小明利用担任飞达驾校负责人,全面主持驾校工作的职务便利,决定并指示单位会计王群燕以截留学员管理费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数额共计63万元。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刘小明多次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中餐补贴、退休职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共计19万余元。此外,刘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7月,刘小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撤职处分,王群燕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奉化区莼湖街道教办原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张纪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张纪君在担任剡溪中学校长期间,通过学校食堂以采购食品、冻品名义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8.9万余元,用于重大节日前后发放给教职工及慰问优秀老教师(其中时任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共发放1.6万元)。此外,张纪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张纪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慈溪市人民大会堂管理处主任黄军、工作人员符红卫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经黄军和符红卫商议,黄军同意将某越剧院部分演出项目收入和浙江省传统戏剧演出季项目赠票差额补助款总额共计4万余元,作为奖金违规发放给符红卫。2019年11月,黄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典型案例,破坏了国家和省市关于津补贴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临近,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以物质激励推动工作开展的陈旧观念,教育引导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级财政、审计、人社、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津补贴和福利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等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振精气神。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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