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如何让政商关系既“亲”又“清”呢?11日下午,宁波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宁波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人专题介绍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
去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其中重要一项措施就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018年3月,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把宁波作为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的试点,今年7月,宁波探索开展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做法,入选中组部组织编写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一书,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宁波路径”。
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出台《《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也正是一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宁波路径”的一次“官宣”,为推进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这份文件明确了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七个参加”正面清单和“六个杜绝”的负面清单,旗帜鲜明地鼓励党政干部要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同时,也明确了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的“禁区”。
同时,《意见》还要求建立党政干部服务企业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在解决涉企历史性遗留问题过程中,在协调企业解决法律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过程中,在帮助企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付区域性风险发生过程中和企业等五种具体可以容错免责的情形,解决政商交往中党政干部不敢为、不担当和不作为的问题,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
此外,宁波市注重构筑亲清家园服务平台,培育亲清文化,培树企业新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充分展现“宁波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的特色。下一步,将建立发布“亲清健康指数”,从“亲”“清”两个维度出发,设计一套指标体系,每半年发布1期,综合评价地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