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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贪污罪 余姚房屋动迁办原主任马丽萍被“双开”
2019-08-06 12:36:0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王丹静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8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丹静)8月6日上午,余姚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019年6月,经中共余姚市委批准,余姚市纪委市监委对余姚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党组书记马丽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丽萍在担任余姚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结伙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

马丽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余姚市委批准,余姚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马丽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马丽萍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马丽萍在悔过书中反思,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平时放松了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的学习,忘记了初心和使命,导致理想信念滑坡、党性原则丧失,特别是临近退休,因为虚荣和攀比心理,“三观”发生扭曲,贪欲逐渐膨胀,在职业操守与个人利益之间没有作出正确的选择,没有用党纪国法严格约束自己,最后一步步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她表示愧对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

【马丽萍简历】

马丽萍,女,汉族,浙江余姚人,1967年1月出生,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8.06—1996.01  余姚市丈亭镇计生专管员,教文卫办副主任;

1996.01—2005.12  余姚市河姆渡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宣传),党委副书记;

2005.12—2014.11  余姚市梨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4.11—2019.06  余姚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9.06  被免去余姚市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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