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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前十!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9-03-27 11:04:20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房伟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审议了宁波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政府及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显示,宁波市在全部参与评估的10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9位,连续三年稳居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前十。《宁波市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宁波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荣获“浙江省政府法制工作十大创新项目”荣誉称号。

记者注意到,特别是在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能、提高政府立法水平、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开展非接触性执法等方面,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如在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清理取消我市自行设定的全部83项证明事项;宁海县首创“审批法庭”机制,裁决清理前置审批条件,取消376项前置条件;已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实现360个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国务院审改办评估显示,我市项目审批效率列34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副省级城市首位。

昨日参加审议的委员们同时指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方晓红委员说,各部门实际执法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着“应该有规定的没规定、应该做到的没做到”的情况,执行法规还有选择性,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会落实,而需要牵头或其他部门合作的则积极性不足,落实不够有力。

针对不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强调,政府及部门要督促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真正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童文俊委员建议,要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相关法律的培训,并提升政府高层的法治意识,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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