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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全市拟新供 商品住房40万套
2018-08-29 09:44:49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廖鑫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由市住建委牵头起草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5年,全市新增供应商品住房40万套4700万平方米,新增租赁住房5万套(间)200万平方米,建设安置住房6.5万套600万平方米。

在商品住房发展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住房开发模式,沿线和沿站点规划布局居住社区;推进姚江—甬江两岸、奉化区、城区周边乡镇的开发建设,坚持新建住房与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保障租赁住房的市场供应。《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通过集中建设租赁住房,解决园区职工居住问题;通过闲置商业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在保证使用安全、消防安全、配套完善前提下,允许闲置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公寓;根据市场需求,每年适度安排租赁住房用地,引进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引入第三方专业经营机构,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提供各类符合规定的租赁住房;清理政府组织建设的安置房、农村住房改建多余房源等各类闲置住房用于出租,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出租住房。

加大人才安居力度。《征求意见稿》提出,为引进和留住人才提供重要支撑,通过安居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贴等形式,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居货币补贴。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人才房,根据人才部门提出的年度需求,新出让住宅用地可按一定比例配建人才住房。

启动新一轮安置住房建设。《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年按住宅征收计划50%和征地拆迁计划80%的比例,结合房地产市场状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各区每年将竣工交付安置后剩余房源10%比例的安置房纳入市级统筹,实行跨区调配使用。

适当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城乡一体化,实现中等收入线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范围从仅针对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逐步扩大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详情市民可参阅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9月5日之前,市民可将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委。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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