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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 又一试点政策落地宁波出口加工区
2018-07-25 10:48:29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胡晨霞 李鹏程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7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华 通讯员 胡晨霞 李鹏程)日前,宁波海伯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收到了国内客户开具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正式落地宁波出口加工区。这是宁波海关推出的又一项改革举措。

作为首批申请并获得试点资格的企业,宁波海伯商用机器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贺雪芬表示:“以前区内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身份,企业国内采购设备、原材料所缴增值税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国内销售产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利于内销市场的拓展。而具备试点资格后,我们能有效利用这项政策降低税收成本,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增添新动能,创造新优势。”

据悉,今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共同下发了《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宁波出口加工区成为全国批准一般纳税人资格扩大试点的1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也是目前浙江省内首个试点区域。

“宁波出口加工区获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有利于区内部分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发挥产能优势,提升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提高区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使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宁波海关一方面联合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召开政策宣讲会,集中宣传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优势和海关监管相关规定等内容;另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到重点意向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政策讲解和业务指导,鼓励企业有效利用政策,降低国内采购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宁波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2004年3月12日正式封关运作,全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区域功能以加工制造为主、保税物流为辅。区内现有注册企业53家,其中加工企业28家,物流企业19家,其他企业6家。今年上半年,宁波出口加工区进出境(区)货运量30.2万吨,货值31.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1%、5.6%。

(本文图片由宁波海关提供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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