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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等四部门联合 破获8亿元出口服装骗取退税大案
2018-07-18 10:00:3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王飞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7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华 通讯员 王飞)7月17日,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对外发布,经过一年多的经营、侦办,四家单位联合破获了一起出口服装骗取退税的重大案件,案值超8亿元,涉嫌虚开和骗取退税6000余万元,彻底摧毁了一个横跨浙江、江苏等13个省市作案的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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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根据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案件线索,宁波海关、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成立了打击出口骗退税“6·21”专案组,确立了以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为突破口,锁定了13家本地针织企业、118家上游棉纱企业和3家本地外贸出口企业为案件主要侦办对象的工作思路。四部门针对整个出口骗退税犯罪链条上的虚开发票、资金回流与出口货物真实货主等关键环节,发挥各自业务优势,分组开展同步取证、上下联打、横向联查,最终理清了整个犯罪行为脉络,共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21份,案值合计8.1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是2012年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四部委开展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以来,宁波市四部门查获的最为典型、脉络最为清晰的买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也是四部门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范本案例。在这里,提醒广大外贸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是本,切莫贪一时之利,毁大好前程。

新闻链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二百零五条之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文图片由通讯员王飞摄)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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