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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两部门出台药品零售新政 市民将可以通过“刷脸”购药
2018-06-06 13:10:25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宣文

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召开联合会议,向全市各大药品零售企业公布药品零售新政。这一新政将鼓励和支持品牌连锁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并通过互联网+药品流通的方式,让市民能够通过24小时自动售药机实现刷脸买药。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新的政策鼓励药品批发企业以现有所属零售药店为依托或兼并单体零售药店等方式,按照“六统一”要求(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品牌标识),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鼓励药品批发企业按照批零一体化经营方式作为零售连锁总部申领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认证证书》。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等形式,整合其他连锁企业和单体零售药店。鼓励有经济实力、管理能力、依法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新组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对于上述情况中参与组建或被兼并重组的单体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符合规定情况的,可按改建变更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原为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在原址新设立直营连锁门店时,视同为变更,提供改建变更说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改建变更说明办理医保定点变更备案,原医保服务协议延续有效。

据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宁波共有药店2900多家,但是连锁品牌门店不到1000家,只占总数的31.9%,和全省连锁药店占比平均52%相差很远。而宁波的药店接入医保系统的数量接近2000家,这个比例又很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也透露,宁波的药品零售系统接入整个医保体系以来,在所有医疗费用发生额的比例已经从1%上升到9.98%,每年中心城区药店的零售总额在15亿元左右,市场潜力还是很大的。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个文件的出台,前期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协调,畅通了药品零售连锁改革发展和医保系统的对接环节,让更多有实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能够进入宁波市场,在确保药品安全的基础上,最终使得市民买药用药更加便利化。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宁波将率先在全国采用“互联网+药品流通”的方式,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的离店24小时自动售药机,允许销售非处方药。而且该系统可以接入整个医保系统,通过插市民医保卡就能购买非处方药。并且通过宁波医保通APP实现交易支付密码控制,通过过程监控,对购药者进行视频抓拍和人脸识别,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性。目前相关技术准备正在进行中,最快9月份可以实现测试并上线运行。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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