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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新方案:未来将采取差别化的处理收费
2018-03-30 10:11:0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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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3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张路)近日,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新审议通过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未来五年,宁波市拟通过7大专项行动,实现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

第一步:“一年见成效”。

到2018年底,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5%以上(奉化区达到65%以上),各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5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28个、示范村28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增长率控制在3%之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步:“三年大变样”。

到2020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各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三步:“五年全面决胜”。

到2022年,宁波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匹配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运行管理体系、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未来五年,宁波市将集中精力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行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积极落实包括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应急填埋、生活垃圾应急贮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或利用、渣土泥浆陆上消纳、粪便处理在内的“八类”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的“零填埋”。

五年内,宁波市将出台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污染者付费”为原则,运用经济手段作为杠杆,激发市民、企业及其他排放主体主动减量和分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成为主流趋势,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相关收费机制进行研究,未来将根据不同家庭、不同企业和商家产生垃圾的种类、数量支付金额不等的处理费。”

记者还从宁波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了解到,新《方案》中明确各区县(市)要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类似区长热线的投诉监督电话、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开辟聚焦曝光栏目、属地主管部门官网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届时,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投诉热线、监督平台直接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的混收混运等负面现象,切实参与到垃圾分类的社会治理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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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宁波市政府就出台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同年7月正式启动世行贷款宁波市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667个小区共39.75万户居民家庭参与了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覆盖面达82%,取得可喜的成绩。

新《方案》明确了顶层设计、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居民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应急管理、农村垃圾分类、达标示范、监管评估、宣传引导、体制机制、源头减量等13个方面五年内的工作任务,并做了详细的责任分工,让每一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

目前这一新《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应用资源再生利用、生物处理、清洁焚烧、“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手段,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分类共治机制,进而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模式。


编辑: 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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