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3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沈琼云)阳春三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新鲜出炉,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汪海燕和梅山学校校长张林等人迅速组成“宪法宣讲小组”,第一时间深入梅山岛上的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让宪法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图为3月20日,宣讲小组正与师生们一起诵读宪法修正案中的部分选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