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7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7月22日,随着社保卡刷卡结算成功,和在宁波工作的女儿一起生活的的贵阳退休职工汤先生从北仑区人民医院住院结算部收到197.20元预付款退款,出院了!这是宁波市首例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现直接刷卡结算的案例,标志着宁波顺利实现外省参保人员跨省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
61岁的汤先生是贵阳市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随女儿在北仑生活,在当地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
据介绍,他因病于2017年7月10日在北仑区人民医院住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使用本人社保卡进行了住院登记;7月22日出院,使用社保卡进行了出院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宁波市医保目录、贵阳市住院待遇”享受,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按照宁波市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自付比例及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贵阳市相关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合计15253.29元,其中医保基金记账的12450.53元由北仑区人民医院与宁波市社保局结算,个人负担的2802.76元由个人现金支付给北仑区人民医院,由于他住院时支付了3000元预付款,所以最后医院退回197.20元预付款。
按照以往的处理办法,汤先生需要全额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再回贵阳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费时费力,还得担心材料清单是否齐全,能不能报销,现在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刷卡结算,大大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宁波市共有2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外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可在这21家医院中选择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通过国家异地结算平台联网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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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之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两大好处
一是破解了参保人员报销跑腿、资金垫付的难题。随着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的逐步扩大范围,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到省外特别是转诊上海市就医结算,也为大量外来人口在宁波就医提供方便。
二是医疗费用得到更加有效监管。随着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医院范围逐步扩大,更多异地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属地化的审核和稽查管理,将有效避免违规医疗费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链接之二:市民关心问题解答
为广大参保人员更全面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在此,小编帮您汇总了相关问题,一起看过来吧
1、联网异地结算定点医院有哪些?
截止2017年7月21日,全国已有31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390个统筹地区(参保地)、4055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上海市有39家)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名单随时更新,具体以人社部公布为准。参保人员可上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已开通的统筹区、全国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本人备案情况、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等。
2、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时怎么办?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涉及到参保地的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的医院计算机系统、省级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本人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使就医登记、结算不成功。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实施过程有不稳定情况,如发生就医登记、结算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不能即时解决的,本地参保人员仍然可以现金垫付后按原渠道申请零星报销;省外参保人员可以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请参保人员予以理解和支持哦!
3、跨省异地就医哪些医疗费可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就医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费仍按原渠道处理。
4、哪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事先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
宁波本地参保人员:
(1)应为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工作)或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医院治疗的,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
(3)在居住地(或转诊地)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省外参保人员:
(1)应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根据当地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进程,参保地应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2)因各种原因需要在宁波市住院治疗的(具体根据参保地的异地就医政策条件),且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
(3)参保人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应是二代及以上卡。
5、跨省异地住院医保待遇怎样计算?
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