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推出《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7〕44号)》。
到2020年,全面实现三江干支流堤防防洪封闭,其中中心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有防洪任务的县城达到50年一遇,重要集镇达到20年一遇;平原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城市防涝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标准内涝水基本不成灾,农村重要区域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以上。具体请看下面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