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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注意!职工医保新年度个人账户5月1日起更新
2017年04月26日 06:46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4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宁波市职工医疗保险将于5月1日跨入新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这次会有什么新变化吗?4月25日,浙江新闻客户端特意请来了宁波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对医保年度变更相关事宜作了解释,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关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新年度个人账户划入

  先说参保人员最关心的个人账户资金的事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即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的资金。

  市区职工的具体划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7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64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2940元。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2878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为:45周岁以下1174.80元,45周岁(含)以上1278元。

  参保人员在2017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16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新医保年度开始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新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拨打电话12333或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其中网站个人账户信息每周更新一次。

  宁波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有调整

  再说说新变化:

  为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配药,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同时从制度设计上引导急慢分治,将慢性病人留在基层。2014年,宁波市建立了常用慢性病用药协同机制,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的133种常见慢性病用药品规一致、单独考核、协同管理,患者在基层可享受慢性病药品一次配药量1个月的“长处方”政策,其中68种药品签约慢性病人一次配药量可放宽至2个月并全额予以报销。

  5月1日起,宁波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常用药品范围,删除使用率较低的15种药品,增加35种常用药品,数量由原来的133种增至153种,涉及的慢性病种类由13种增至23种,新增癫痫、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等10种常见慢性病的部分药品。


编辑: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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