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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用禁渔休渔新规 4月起禁捕幼梭子蟹
2017年03月17日 07:53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余建文 通讯员 刘御芳 林建国

  今年,野生海捕“虾兵蟹将”将提前一个月和市民的餐桌“告别”。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省海洋渔业局日前发布相关通告,对今年海洋渔业禁渔休渔政策作出调整。根据新的伏季休渔时间表,今年5月1日起,东海全面休渔,较往年提前一个月。而最早从4月1日起,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就进入禁捕期。

  今年,农业部发布的海洋伏季休渔新规,将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以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今年出台的伏休禁渔新规在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措施上更加严格,大部分渔船的禁渔休渔时间将有所延长。拖网类以及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休渔时间,由之前的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单船桁杆拖网、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类作业渔业的禁渔休渔调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单锚张纲张网作业仍按最严标准休渔,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止。其他张网作业休渔时间至8月16日12时止,比农业部通告中的相关要求略严。

  据介绍,新规中有关梭子蟹禁渔期、产卵带鱼保护区、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捕捞辅船同步休渔和休渔期间不得实施作业变更等规定,仍与去年一致。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期间,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期间,在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

  日前,记者来到路林水产批发市场,发现小黄鱼、梅雨、鲳鱼、滑皮虾等海捕水产品供应较为充足,价格也比较亲民,而野生梭子蟹“身价”看涨,只重8两的膏蟹批发价达到每公斤300元,已与春节前价格相当。一位经营户说,优质海捕水产品一直是市场的抢手货,随着今年休渔期的延长,上市量肯定会较以往减少,价格还得涨一涨。

  市渔业部门有关专家介绍,每年四五月是鱼虾蟹产卵繁殖的高峰期,伏季禁渔休渔时间延长一个月,给海洋提供“休养生息”的环境,有利于东海渔业资源的加速恢复。但这也意味着,今年野生海捕水产品将提前一个月退出市场。不过,市民也不必太担心,届时,各类养殖水产品以及远洋捕捞的渔获也会提前上市,弥补市场所需。


编辑:段琼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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