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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条买来10万条公民信息 随后电信诈骗了600多万!
2017年01月13日 17:14 来源:浙江在线-宁波频道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吴国昌 方芳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月13日讯(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吴国昌 方芳)上海一网络公司原职员祝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下载一批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让其朋友胡某帮忙进行出售,非法获利3万元左右。而犯罪分子拿到了这些公民信息后,进行电信诈骗,竟成功骗得600多万元!

  近日,祝某和胡某因涉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1月12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祝某、胡某均被判刑。

  现年38岁的祝某原本是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分析师。在工作中,祝某接触到大量客户个人数据,他将数据拷贝到自己的U盘里,想着以后辞职可以靠这些数据单干。

  2015年4月,祝某辞职离开公司,因为一直没有找到电话业务员,原本的如意算盘没打成。在这个时候,祝某的朋友胡某找到他,称可以帮忙卖掉这批数据,见有利可图,祝某同意出售,并与胡某商定每条信息五毛钱。

  2015年4月份至11月份期间,祝某通过当面交易和百度云盘两种方式,先后以10000元/30000条、17500元/65000条向胡某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每条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具体联系地址和曾经购买产品等情况。

  胡某在电脑上下载后,将数据传送至U盘,出面将该批数据卖给其在江苏无锡的三个朋友。2016年3月初,他还从别处获得200多条个人信息数据,通过QQ邮箱传给了对方。买入数据的三人组成了一个诈骗团伙,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活动,共计诈骗金额达600万余元,造成被害人严重损失。

  后该犯罪团伙被抓获,交代出了胡某和祝某的犯罪事实。昨天(1月12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祝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20000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侵犯个人信息的现象已经愈发严重,购买者除了知道手机号,并发送商业广告、含有木马病毒的链接以外,还掌握了受害者的姓名、身份、年龄、住址等个人信息,诈骗者根据买来的信息设计精准的骗局,比如去年发生的徐玉玉诈骗案,就是典型的利用个人信息实施的诈骗。

  “公民个人信息被盗卖,关键问题出在各单位内部人员身上。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从源头上抓起,揪出为诈骗分子打开‘绿色通道’的内部员工,并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处罚,才能有效减少这类犯罪。”据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一方面,市民尽量不接外地或者陌生的电话,不轻易相信对方的说辞,对于诈骗分子的忽悠和威胁,切忌马上做出决定,建议先冷静核实情况真假。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切实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时注意不要设置过于简单的密码,在公共场所尽量少用开放式的无限网络,不要随意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包含个人信息等文字或图片,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编辑:邵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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