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月11月讯(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吴国昌)“犯罪嫌疑人某某某,我们是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你涉嫌盗窃罪一案已由宁海县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们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的患有重度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跨区域远程提讯。
来自宁海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的视频画面和声音,清楚地展示在宁波市看守所讯问室内,而犯罪嫌疑人的画面和声音,也清晰的展现在办案检察官面前。记者了解到,这是宁波检察官首次进行跨区域远程提讯。
相隔80余公里的30分钟视频提讯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物证展示台,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检察官在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讯问笔录后将笔录通过系统发送到宁波市看守所进行打印,在宁波市检察院警务处法警的协助下,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名确认。
随后,法警将笔录装袋密封后作为机要件寄送给承办检察官。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部分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异地羁押。与本地羁押相比,异地羁押的情况需要对押解、提讯投入更多的刑事司法资源。
宁海县检察院承办的这起盗窃案件,因为犯罪嫌疑人患有传染性疾病,需要羁押在具备相应羁押条件的宁波市看守所。两地相距80余公里,从宁海县检察院前往宁波市看守所完成提讯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大部分的时间都花费在路途上。再者,如何降低传染病在刑事办案中传播、扩散的风险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