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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宁波解法”交出成绩单
2018-04-07 22:33:48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黄合 通讯员 勇政华

2008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受理医疗纠纷7773起,其中调处终结7172起,终结率高达92.27%——这是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施行近十载后交出的成绩单。

曾几何时,医患矛盾就像是“针尖对麦芒”。作为平安建设的“细胞工程”,“平安医院”创建一开始就对准了这根“硬骨头”——通过部门协同、模式创新和建章立制,一步步让理性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成为可能,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同时,促使医疗机构管理措施更加有力。

2008年,我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4年后,出台国内首个医疗纠纷处置地方性法规,将相关实践经验固化为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双管齐下”,依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让医患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说话,达成共识。

目前,市县两级共成立了9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员32名,其中医学专业12名,占总人数的37.5%。同时,全市建立了1个医疗纠纷处理中心,下设4个处理分中心,有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临床医学和药学专业的15名,占总人数的46.88%,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引入“宁波解法”,走出“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怪圈。近年来,我市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例逐渐增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尸检例数和法院诉讼数明显增加。据统计,在2017年1月至10月结案的588起医疗纠纷中,通过人民调解和理赔协商途径终结的565起,占比96.09%,通过诉讼途径终结的23起,占比3.91%。

体制机制创新,倒逼着医疗领域公共服务的改善。截至2017年10月31日,我市通过院外调处的7172起医疗纠纷中,有908起院方起初报告无责任的医疗纠纷经过反复调查论证,指出院方存在的过错,及时给予患方相应的赔偿。同时,784起患方提出不合理高额索赔要求,最终也达成了合理的结果,部分院方没有责任的,不予赔偿。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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