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6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应磊 通讯员 陈光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记者发现,象山“村民说事”制度被写入《指导意见》中“主要任务”的第五部分和第八部分,在全国推广。
发源于象山的“村民说事”制度被写入《指导意见》:(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象山“村民说事”制度再次得到中央文件的肯定和推广。“村民说事”制度成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样本。截至今年5月底,象山累计收集“村民说事”各类议题6.9万个,采纳6.5万个,采纳率94.2%。协商确定村级重点项目11076项,开工建设10580项,开工率95.5%,处理农村“白条”2.15亿元,群众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满意度提高5.7个百分点、达到96.9%。
今年6月9日,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象山召开,“村民说事”入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个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