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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法院发布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 48人“榜上有名”
2019-01-09 13:10:2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郑珊珊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郑珊珊)为严厉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行为,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有效遏制虚假诉讼,日前,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了该院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48名“诉讼常客”上榜。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市场日益活跃,出现了不少以营利性借贷为职业的群体,而这些往往又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收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和诉讼秩序。

为此,该院结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6个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将符合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含诉前调解)或在同一年度内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

记者从宁海法院获悉,对于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人员为原告或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该院将从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由原告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对疑似职业放贷人的原告制作询问笔录等形式,在立案环节进行把关。与此同时,在审理阶段,法官将进一步加强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诉讼或民间高利等非法活动,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材料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每季度向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如名录上人员在名录公布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内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量少于认定职业放贷人标准案件量二分之一的,可以将其从“职业放贷人名录”上撤出。

在此之前,该院还联合宁海县检察院、宁海县公安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的若干意见》,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就非法民间借贷的特点、成因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据统计,自去年4月以来,该院已对6件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虚假陈述的不诚信诉讼行为作出罚款决定。

下一步,宁海法院将探索建立与税务机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协同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工作机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加强民间借贷案件风险预测,从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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