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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积分入学新政出台
2018-10-30 15:53:37 来源: 宁波日报

  昨天,《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发布。从明年起,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父母双方在该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底,在该区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持有效居住证;二是父或母一方在该区连续按月参保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底满一年及以上的,均可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区内学校的起始年级。最终,由综合积分排名来安排。

  据介绍,该区每年新入学的近万名学生中,流动人口子女占40%至50%。

  此前,镇海、北仑、江北已在今年起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新政。海曙区于今年8月底发布相关政策,自9月1日起实行。

  昨天,鄞州区教育局副局长王耀鹤说,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更能体现公平,居住越久,对城市贡献越大,其子女就有更好的入学机会。条件从以往的固定住所、固定职业、社保缴纳满一年及计生证这“四证”精简为如今的固定住所和社保缴纳满一年。实行基本分+附加分来算综合积分。值得关注的是:入学申请人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大专学历,在办理积分的时候请提交学历证书。大专以下学历无积分可得,不需要提供证书。

  该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渠道以公办学校就读为主、以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为补充。这里所称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是指当年拟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儿童、少年。

  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注册电子学籍的,不适用本办法。

  此外,小学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和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书,并且截至入学当年3月底,父母双方在该区连续居住两年及以上且持居住证两年及以上;父或母一方在该区连续按月参保两年及以上,无中断。

  另一大变动是:该区新成立了学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来具体负责。其中,城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居住地在东郊街道、福明街道、白鹤街道、百丈街道、东胜街道、明楼街道、东柳街道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城南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居住地在钟公庙街道、中河街道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他学校的学位分配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各教辅室分别具体负责居住地在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吴镇、五乡镇、邱隘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下应街道、潘火街道、首南街道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每年完成户籍在该区或父母住宅房产在该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由该区教育局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来统筹安排城北、城南学区之间的学位调剂,其他由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安排本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学位调剂。

  符合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在申请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前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申评服务窗口办理手续。

  若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则根据入学申请人在该区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两者积分相加之和,高分者优先安排。如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调剂到本区域内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入学。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必须凭有效的身份证号注册取得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升入初一的学生必须是电子学籍在册的小学毕业生。


编辑: 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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