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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部门强强联手 象山3年化解家事纠纷1200多起
2018-05-16 15:01:51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俞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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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宁波频道5月1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俞莉)5月15日上午,象山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共同启动了“法院·妇联基层联动说家事”机制,现场发布《涉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白皮书》与十大典型家事案例。

2015年5月,象山法院和县妇联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确立了妇联干部参与家事调解、基层干部参与家事调查的矛盾多元化解联动机制。

家事调解站聘请3名妇联干部为家事纠纷调解站的驻站调解员,聘任11名乡镇街道干部为家事调解员、60名村(居委会)干部为特邀家事调查员。

象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萍说,近年来,家事矛盾纠纷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2015-2017年,象山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2274件,年均收案758件,共审结家事纠纷2206件,分别占民事案件收案和结案总数的11.6%、11.7%。

其中,判决结案822件,调解结案767件,撤诉结案469件,调撤率达56%,高于判决率19个百分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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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虽小,枝叶关情”,与普通的“村民说事”不同,家事纠纷中掺杂了大量的情感因素,因此,“法院妇联基层联动说家事”机制在实践中借鉴了村民说事 “说、商、办、评”的工作模式,并在多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得到成功应用。

原告何某与被告方某系二次起诉离婚,两人结婚四年,由于未生育子女夫妻产生嫌隙,但未至感情破裂的境地。

为修复家庭关系,法院法官和基层妇联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解。经过三个小时的疏导、分析、解释后,双方意识到感情已无法挽回,遂达成合意:同意离婚,并由原告补偿被告三万元。

该模式下,“法院妇联联动说家事”机制不仅为个案纠纷提供了新的化解方式,也为“村民说事”与“法官说法”提供了一个长效互动模式。

新闻链接:

法院妇联基层联动说家事

第一步,“说”。

法官综合评判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带至当事人所在行政村的“家事纠纷调解站”,由基层妇联干部引导当事人说出心结、说出不满、说出诉求,从而理出矛盾症结。

第二步,“商”。

在明晰矛盾症结和案件事实后,进行居间调解,邀请双方所在行政村德高望重的“老舅妈”及热心于家事纠纷调解的志愿者参与“说事”,依托多方力量,明晰案件事实,加强法官心证,若能将纠纷化解,法官则当场制作调解协议。

第三步,“办”。

若纠纷未能调解成功,则由法院开展巡回法庭,当场开庭,并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基层妇联干部和村民旁听庭审,实现调解与立案的无缝对接。

第四步,“评”。

案件审结后,法院将裁判理由和结果反馈至妇联干部,为其在之后的类案说事中提供法律支持。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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