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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出台新的养犬管理规定 你有什么建议?赶快来提!
2019-05-28 12:55:48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蒋秉盛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图文无涉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5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蒋秉盛)《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宁波市养犬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养犬热逐年升温,因养犬引起的社会矛盾也逐年上升,养犬管理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原有的《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能很好调整新出现的养犬问题。

为了加强犬类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宁波市养犬管理规定》列入2019年立法审议项目,宁波市公安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并将草案提交市政府。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和群众参与度,近日,市司法局发布了征求意见公告,收到了各界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经过梳理发现,群众对以下四方面问题关注度较高:一是养犬登记制度是否在城市、农村全面推行。一部分群众认为城市、农村应当一视同仁,都要实行养犬登记,不能搞差别对待,这样也有利于政府统一管理。但反对者认为在农村推行养犬登记制度不符合现阶段实际,推难度也很大,而且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居多,外来犬只较多,难以执行宁波本地的养犬登记制度。二是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划分。草案将两类管理区的划分权力交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免疫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制度。但两类管理区的划分标准在全市应当有一个统一尺度,如何制定标准,都是大家关心和热议的问题。三是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犬数量。草案限定每户养犬一只,但部分群众认为此规定不合理,重点管理区养犬数量与一般管理区不能实行差别对待,只要每户具备规定的养犬条件,有能力且做到不扰民、文明养犬的前提下,每人每户养几只犬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不应无理由限制。此外,部分群众对“每户限养一只”中的“户”有不同理解,是每一本户口簿,即法律意义上的一个家庭,还是物理空间概念上的一户住房,应当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养犬行为规范问题。对遛犬不栓绳、随地大小便,纵犬吓人、咬人,占用楼道、绿灯等公用区域养犬,居民小区设立犬类宠物医院造成环境卫生、扰民问题如何规制和处罚,群众认识不一致;对流浪犬只的管理,爱犬人士和不养犬人士的观点完全对立;对犬类限制禁入某些场所,狂犬病的防疫和控制等问题,政府管理部门看法不一。

除了上述问题,日常生活中,如果你经常被不文明养犬行为所干扰,现在,你也可以说一说你的想法和建议,大家可以在6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提交:

一、登陆宁波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 http://www.nbsfj.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中部的《宁波地方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草案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二处(邮政编码:315000,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

当然,提意见之前,先登录宁波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 http://www.nbsfj.gov.cn)查看或下载草案全文。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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