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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索票”,把住海鲜入市审查关
2018-05-09 09:50:00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余建文

  禁售期开始,市场里一些摊贩仍在卖禁售海鲜。(记者 余建文 摄)

  5月8日起,伏休禁渔市场禁售“大幕”正式开启。昨天,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农贸市场,发现黄鱼、银鲳以及梭子蟹等8种禁售海捕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仍在公开销售,摊贩们打起时间“擦边球”,加紧甩卖。

  昨天一早,记者来到鄞州区堇山菜市场,各类“热气”海鲜琳琅满目,活的梭子蟹、虾蛄摆了好几摊,价钱不便宜。摊贩对顾客卖力“游说”:“活蟹每公斤200元,最后一天卖了,再想吃就要等8月以后了。”

  对于伏休期间禁售“热气货”的规定,摊贩们心知肚明,抓紧处理库存,“下午市场就要检查了,赶紧卖掉”。像带鱼、鲳鱼,价格较之前回落了两三成。但仍有少数摊贩心存侥幸。在东裕菜市场,记者看到有个水产摊,一早进了一大桶梭子蟹和虾蛄,公开售卖。该摊贩说:“少卖一点,问题不大吧?”

  市渔政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禁售期从8日开始,从第一天暗访情况看,市区一些农贸市场的个别摊贩仍抱有“拖一天是一天”心理,销售违禁鱼货。相比而言,沿海乡镇情况还好一些。昨天凌晨,象山县对县城几家农贸市场展开突击检查,未发现违规销售情况。

  今年,市渔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手,统一标准,严格执法,下决心堵住市场终端违禁销售这个“口子”。其中,用好“索证索票”这一利器是关键。

  根据浙江省2018省伏休禁渔通告相关规定,禁渔期间,能入市的鲜活海水产品只有3类:一是海钓船捕获的;二是养殖货;三是进口货,都要走索证索票“通道”,货从哪家企业或哪条钓船出来,销往哪里,经销商是谁等等,必须标得清清楚楚,每一道销售环节要开具票据,实现可“追溯”。

  据记者了解,海钓船在宁波极少,象山县仅有4艘。该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钓船钓捕的是鲈鱼、鲷鱼一类的恋礁型鱼,包括进口货,均不在8种禁售品种之列,上市数量也少。

  眼下,禁渔监管难点落在养殖海产品的入市上。记者从市渔政部门获悉,近日每天有上万公斤活虾蛄从辽宁、山东等北方省份运至路林水产批发市场,“都说是养殖的,但给出的票证很含糊”。此外,本地前期暂养的梭子蟹也还未销售完,等待“凭证入市”。

  对此,市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场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并紧急磋商。市渔政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规范养殖鲜活海产品入市,当务之急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像外省来的虾蛄,要求出具产地养殖企业的证照,明示出货数量以及对应销售区域,并取得产地海洋渔业部门的认可,不能“含糊其辞”。

  市渔政监管部门负责人说,从批发市场到零售商,都要担起责任,如果销售“身份不明”的产品,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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