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宁波频道 > 城事热点 > 城市快报  正文

民警履职,赞!骑手冲卡,险!为逃20元罚款,值吗?
2019-07-03 10:50:30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宋楠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7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健 通讯员 宋楠)因为骑电动车没带安全头盔,被执勤的民警撞到。为了逃避处罚,男子不顾安危去冲卡。7月2日,发生在宁波江北槐树路附近的这件事警醒大家,别因小失大,一时冲动受到更大的伤害。


事情是这样的,7月2日一早,江北警方组织警力在辖区各个路口进行为期七天的路面交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主要是查处电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出行的违法行为。槐树路口为其中一个卡点,中午12点,一名未戴安全头盔的年轻男子远远的往卡口行驶过来,看到前面有警察在设卡检查。民警示意他减速,靠边停车。他快开到民警面前时,猛然加速,冲过卡点,企图逃走。见状,旁边正在执勤的另外一位民警从人群中飞奔而出,一把抓住已经冲出卡点的男子。男子挣脱后,骑着电动车欲横穿马路加速逃走,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依然加速逃窜。这位民警紧追不舍,再次追上去抓住了该男子上衣。该男子依然骑着电瓶车往前冲,民警抓住他被拖着跑了20多米,最终将男子制服。这一幕,正好被附近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来。

执法现场

昨天下午,通过警方了解到,当时奋不顾身抓人的民警是江北公安执法保障大队副大队长邓警官。通过电话连线,他说,当时他和同事在在现场配合交警联合执法,远远地看见一个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男子骑电动车过来,并示意他停车。男子不仅没停车,反而要加速逃跑。他没来得及多想,就冲过去把他抓住了,他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换成其他民警也会这么做。

有网友评论说,这属于轻微违章,应该放他一马,何必这么较真?对此,邓警官说,这样的违法行为不能放任。宁波公安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再轻微的违法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也应该受到处罚。况且当时当事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冲卡逃逸,发生地点是在海曙和江北的交界处,他突然逃窜,不排除有其他嫌疑。

现场,男子因为未带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车,被处以20元罚款。因其行为可能涉嫌其他违法,随后,他被带到辖区中马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记者了解到,7月2日江北区累计查处2598起未带头盔的交通违法案件。7月1日起,新修订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当天宁波有10461人没戴安全头盔,被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同在7月1日,北仑一女子因为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发生车祸,致使颅脑严重损伤。交警提醒,安全头盔可以使电动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驾乘电动车出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 周文丹
 

 
 
相关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