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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相关事宜 校园开放日不得设置报名点
2019-04-02 14:07:44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余晶晶

3月31日,宁波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校园开放日和面谈等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基本要求,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校园开放日活动放在何时?面谈内容和方式怎样?学习能力测评有何要求?各校均需按“规则”来。

严格规范校园开放日活动

根据文件规定,民办初中可以自4月1日起的一周内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民办小学是从4月15日起的一周内。

活动期间,学校可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环境等,但不得设置报名点接受学生现场报名。报名应统一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

文件还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设计和运行方案,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记者了解到,昨天,宁波外国语学校、蓝青学校、兴宁中学、海曙储能学校、青藤书院、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都已在各自公众号上推出了详版招生简章。其中,宁外将于4月7日上午、青藤将于4月7日下午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继续采用“现学现评”方式

去年,“公办民校”小升初政策发生“巨变”,很多学生体验了“现学现评”的评价方式。今年,文件进一步规范了面谈内容及评价方式。

文件称,面谈应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有条件的学校对面谈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

文件明确,学习能力测评只适用于民办初中招生,不适用于小学招生,并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有关学习能力测评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学习能力是指学生接受新知识、新信息并用所接受的知识和信息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学习能力,必须采用“现学现评”方式,严禁考核学科知识,严禁进行笔试。

按照要求,民办初中开展学习能力测评前一天,学校应将测评的相关资料(1套)密封盖章后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备案。市本级区域和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将相关材料交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留档备查。文件还特别强调,严禁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此外,为了强化招生监督与管理,市教育局鼓励市民通过电话89183287,或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nbedu.gov.cn)“网上投诉”“局长信箱”栏目进行举报。若核实确有违规行为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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