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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04-01 13:14:53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孙波 王岑

  3月28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据了解,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三年为期、宁波无黑”总目标,以最高的站位、最强的意志、最实的作风、最大的力度,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443个,其中涉黑团伙12个,破获团伙刑事案件1956起,抓获团伙涉案人员3904名,扣押、冻结非法资产2.51亿元,形成了对黑恶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97.41%、96.34%,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高站位 强力推进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市长裘东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等领导专门部署研究、全程紧盯不放、狠抓督导落实。

  全市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迅速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黎伟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挂图作战、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会商把脉、专案攻坚、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黎伟挺局长还主动担任涉黑和省督案件专案组长,市公安局从全市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队,全力提升攻坚克难水平。

  全面摸排 深度核查

  全市公安机关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作为基础性工作,先后制定一批线索排查规范文件和操作指引,形成排摸、研判、核查等全环节闭合式链条。各地各警种聚焦12类重点黑恶犯罪行为,按照“八个必”要求,持续开展全面排摸。对发现的线索逐一建立台账,严格执行“四长责任制”等规定,采取限期核查、异地核查、提级核查等措施,确保线索核查到边、到底、到位。

  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区域无死角、人员全覆盖、形式多样化、效果最大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同时,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人安全保护机制,兑现举报奖励。市公安局为此还表彰奖励了一批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属实的人民群众,并发放奖金22万元。

  雷霆出击 依法严打

  在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异地用警、提级侦办、指定管辖等措施,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组织开展“钱潮”“三江潮”系列集中收网行动6次,极大地震慑了黑恶犯罪。

  3月22日,我市公安机关对网络空间黑恶犯罪重拳出击,针对网贷平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动了“三江潮1号”集中收网行动,全市共出动2000余名警力,一举打掉非法网贷公司11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6名。

  针对较突出的二手车设套交易、套路贷、渣土工程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类案研究,创新打击战法,全环节、全链条查清案情。其间,“张某某二手车设套交易诈骗”“刘某某套路贷”等涉黑案件战法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肯定。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着力长远建设,坚持边打边建边治,梳理了一批重点乱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加强综合治理,一些社会治安乱象得到有力整治,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担负扫黑除恶主力军的重要职责使命,出重拳、下狠力,黑恶不尽,决不收兵,全力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更大成效。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请广大市民勇敢地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逐条核查、一查到底。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奖励标准及时发放奖励,并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也敦促在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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