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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旅游之名行偷渡之实 涉案十人被判刑
2019-02-18 12:45:52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路余 徐杰丰

  以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为名,跟团乘坐邮轮到日本,又趁上岸观光之际,伺机脱团非法滞留在日本打黑工。日前,慈溪法院审结一起团伙偷越国境打黑工案,参与偷渡的主犯、从犯中的10人被判刑,4人另案处理。

  36岁的孙某在慈溪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主要负责帮人办理签证业务。去年4月,通过朋友杨某的牵线,孙某认识了广西人黄某。黄某称有6个老乡要去日本打工,但按正常途径签证很难办理,希望孙某想想办法。

  孙某起初并不愿意接手这单“生意”。但黄某一再恳求,并称接下来还有几个老乡也要办理。恰好此时孙某的另一个朋友李某也有3个客户要出国打工,向孙某询问有没有“门路”。禁不住利益引诱,孙某动了心,一番思虑后,他想出了邮轮偷渡的方法。

  于是,孙某联系了旅行社,假称有家电器厂要组织员工去日本旅游。同时又联系了日本的一家黑工中介做接应。去年7月1日,这9名“旅客”登上了邮轮。不料半路遇上台风,旅游中断。当月26日,在孙某的再次安排下,9名“游客”终于成功滞留日本,并在当地黑中介的安排下进入工厂工作。

  远赴异国他乡,并没有想象中的“挣大钱”。工作又脏又累,薪资也不算高。几个人一合计,都想尽早回国。同年8月,他们在中国驻日本领事馆的帮助下回国。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孙某、黄某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张某、林某等人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各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主犯孙某、黄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结伙偷越国境的张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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