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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结果炸伤左眼
2019-01-16 11:14:41 来源: 现代金报 通讯员 谷子阔 记者 王冬晓

春节将至又到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燃放过程中一个不注意就会伤人害己。这不,最近海曙鄞江王先生在燃放烟花过程中伤到左眼,致使“眼球破裂伤”。是买的爆竹有问题还是自己操作失误,如何索赔,王先生到鄞江市场监管所投诉。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去年12月在沈某的烟花爆竹店购买了100只双响炮,在燃放过程中伤到左眼。医院诊断结果是“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眼睑裂伤”,左眼已无光感,伤势较为严重。

经营者沈某销售的双响炮是从鄞州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消费者、经营者、经销商三方都难以通过举证证明对方责任,鄞江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各方倾听诉求,但因赔偿数额较大,三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休,难以达成共识,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决定组织三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签署调解协议,由鄞州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向伤者王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及营养费,共计人民币32000元。

●安全提醒

春节将至,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要注意销售者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产品质量过关,并提醒消费者燃放的注意事项,必要时提供燃放辅具。

同时消费者应减少不必要的燃放,如确需燃放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在指定场地、指定时间,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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