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航空公司了解到,下月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保持20元/人不变,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标准由30元/人调整至50元/人。
2015年2月至今年5月,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未达到征收标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降为0元。随着国际油价逐步上涨,今年6月1日起,民航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经测算标准为10元/人;10月再次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由10元/人调整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线由10元/人调整至3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