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频道10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路余 沙婷婷)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日前,慈溪市人民法院、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面向全市选任121名人民陪审员。这也是宁波最早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县市区。
根据今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此次选任主要以随机抽选为主,由司法局会同法院、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除此之外,还有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在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期间向慈溪市司法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慈溪法院陪审办主任沙婷婷介绍说,人民陪审员历来被称为“无袍法官”,他们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在帮助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等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慈溪法院已有人民陪审员233人,根据新法“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规定,继续选任121名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进,与以往法院主导选任的方式不同,以实现选用分离,确保选任的随机性和公正性。在随机选取、自主报名、组织推荐后,司法局将会同法院、公安局对入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询入选者个人意愿。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将进行第二轮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经公示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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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0年10月 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