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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吃同住20天 月嫂与雇主家人都得了传染病 到底是谁传染了谁?
2018-09-13 10:55:47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孔玲 通讯员 关耳

花大价钱请了月嫂,同吃同住20天后,月嫂和自家老母亲却都得了传染病。宁海陈女士觉得是月嫂把病传染给了母亲,愤而把月子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近8万元。在宁海法院资深调解员周方圆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举证不力的月子公司最终赔偿陈女士4万余元。据悉,这也是宁海法院通过“诉调对接”调解成功的首例纠纷案。

花了大价钱请月嫂

今年7月初,宁海陈女士的预产期将到,为了迎接新生儿的降生,陈女士特意与宁海一家月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月子公司为陈女士提供婴儿护理、产后保健、膳食营养调理、专职月嫂等30天的月子服务,陈女士缴纳了43700元。之后,陈女士入住该公司的月子套房并顺利产子。而月子公司也遵照协议,派了一名陕西籍月嫂,专门照顾陈女士的日常生活。

陈女士告诉记者,实事求是地说,月嫂持有上岗证和健康证,曾经进行过岗位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做事还是比较尽力的。一个月的时间里,月嫂除了做好服务,还提了不少育儿及护理建议,包括吃饭洗衣和喂养宝宝等,双方的友情也加深了。

觉得月嫂服务挺不错,出了月子之后,陈女士想继续留用月嫂。于是,她又与月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并支付给月子公司15800元,作为继续留用月嫂一个月的服务费。8月初,月嫂便跟着陈女士住到了家里,与陈女士家人及其母亲同吃同住。

月嫂上门20天被查出患有传染疾病

陈女士的母亲蔡阿婆是个健康意识很强的老人,为了迎接外孙回家,老人特意到医院进行了体检,生怕患有疾病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检查结果证明,蔡阿婆各项指标正常,且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

月嫂上门20天之后,连续几天胃部难受吃不下饭,热心的蔡阿婆便带着月嫂去医院检查。然而,检查结果却让陈女士大吃一惊。

原来,月嫂被查出胃幽门螺旋杆菌超标,这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致病菌。为了安全起见,陈女士立即带着一家人前往医院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只有月嫂和蔡阿婆的胃幽门螺旋杆菌指标异常。

此后,陈女士向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在接受月子公司母婴护理服务时,因该公司人员的过错导致家人患病,要求该公司退回服务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

举证不力的月子公司最终赔偿4.2万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几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此后,该局开启了“诉调对接”绿色通道,邀请宁海法院的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这名资深调解员就是由宁海法院指派的退休法官周方圆。

周方圆告诉记者,调解过程中,双方最大的争议就是:传染病到底是谁传染给谁的?这也是决定赔偿金额多少的关键。

陈女士认为,老母亲原本身体健康,也有近期的体检报告可以证明;而月嫂的健康证是一年多前体检后才出具的,无法说明其近期的身体健康状况。

月子公司则认为,月嫂的健康证是体检合格才颁发的,不能说蔡阿婆胃幽门螺旋菌指标异常就是月嫂传染的,甚至情况相反也有可能。

“月子公司提供的月嫂,首先要保证身体健康才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健康。”周方圆认为,从检查结果来看,月嫂的幽门螺旋杆菌指标含量为400多个,而蔡阿婆的幽门螺旋杆菌指标含量只有90多个,且有近期的医院报告可以证明。就此次检查结果来看,月嫂传染给蔡阿婆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最重要的是,月嫂的健康证是一年前办的,月子公司无法证明该月嫂在这一年里没有感染幽门螺旋杆菌。月子公司的举证无力,使其在双方纠纷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在周方圆的调解下,月子公司最终同意赔偿陈女士4.2万元损失。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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