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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转移资产…… “老赖”被判刑九个月
2018-09-03 10:08:08 来源: 现代金报 记者 张清颖 通讯员 关耳

  为逃避法院执行,许多“老赖”会想尽办法隐瞒自己的真实财产情况,而宁海的戴某为逃避几十万的赔偿义务,连假离婚都用上了。不过,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执法人员的眼睛。昨天,宁海法院对这起案件作了通报。

  

  伤者的赔偿款始终没着落

  五十多岁的郑大妈是贵州人,从2015年起,她便在戴某的塑料厂里打工。不料,次年4月天降横祸,郑大妈在操作升降梯时被电梯夹伤,伤势已达到二级伤残。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支付不起高昂的康复费用,郑大妈被迫结束了康复治疗。另一方面,郑大妈的家属也开始与戴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因金额相差过大,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2017年2月,郑大妈将塑料厂起诉至宁海法院。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塑料厂应赔偿郑大妈各项经济损失77万余元,但塑料厂和厂方负责人戴某却始终没有任何动作。

  

  执行人员识破“老赖”伎俩

  去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查询发现,这家塑料厂在当年6月就已注销,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法院依法将戴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向他送去了报告财产令。

  “出事以后,我老婆就跟我离婚了,厂子里的机器设备也都卖掉用来抵债了,现在我自己都靠打零工挣钱,哪里还有钱来赔啊……”不过,戴某的这一番说辞并没有迷惑住执行人员。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执行人员发现了戴某一系列不正常的“小动作”。比如,在出事后几个月内,戴某便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转移登记到案外人名下,并迅速与妻子离婚,但实际上车辆一直由戴某自己使用,而且前妻也始终与他生活在一起。之后,执行人员又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称目前戴某工作的工厂内,有两台机器很可能是之前塑料厂的设备。

  

  “老赖”最终被判刑九个月

  掌握证据后,执行人员依法拘传戴某。在得知自己已构成刑事犯罪后,戴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了,并承认自己逃避执行的种种行为。

  原来,在将塑料厂注销后不久,戴某便把自己的两台注塑机转移到“前妻”新注册的电器公司,随后又购买了一台机器,一起用来生产经营。其间,作为实际经营人的戴某至少获利10万元。

  最终,戴某一次性向郑大妈支付赔偿款60万元。不过,案件虽然执行完毕,“老赖”戴某面临的惩罚却不止于此。今年6月,戴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8月30日,经宁海法院依法审理,戴某最终被判处获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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