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宁波频道 > 城事热点 > 城市快报  正文

拒不给消防车让行 私家车“摊上事”
2018-08-20 09:53:17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陆明光 林森

每当听到消防车的警报声,就说明有地方出事了。消防车是在与时间赛跑,早到一秒钟,被困人员就多一分希望。因此,绝大多数车主会尽量让出一条“生命通道”,让其先行。但也有个别人不以为意,拒不让行的后果自然是“摊上事”了。

近日,鄞州区中山东路888弄好运苑发生火灾,火光冲天,情况紧急。消防部门接警后,立刻调集数辆消防车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先行出发的两辆消防车一前一后行驶在路上。5分钟后,两车到达永达路与江宁路路口,在右转弯时,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冲到消防车前面。

“抢道”不说,最令人受不了的是,这辆黑色私家车始终不紧不慢地在前方开着,并且一直占据两车道。后方拉着警笛的消防车驾驶员急了,不断摁喇叭提醒前车,但前车就是置若罔闻。由于两车道被占,且对向车道不断有来车、行人,消防车不具备安全超车条件,直到下一个路口,消防车才超了过去。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消防部门提供的线索,调查取证后已将此违法行为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等待当事人的将是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不给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让行,这样的事前不久也发生过,结果当事车主在网络上被网友“喷”惨了,大家是一边倒地支持消防车。同样,私家车车主被交警部门处罚。

“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和警车、120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一样,消防车是特种车辆,不为正在执行任务的它让行是违法的。”交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消防法》也提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市民表示担忧:如果自己为了给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怎么办?交警说,这样的顾虑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当事人在接到罚单后,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在核实后,会酌情消除记录或撤销处罚。


编辑: 周文丹
 

 
 
相关新闻: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