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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维权超市被罚五万元
2018-08-16 10:34:49 来源: 现代金报 记者 王冬晓 通讯员 毛艺顺 李菁琳

  “你这面包过期了!”

  “先去医院检查,吃出毛病了,我给你赔医药费!”

  遇到这样的商家,你会怎么办?近日,象山徐同学给出了一波“教科书式维权”的典型操作,拍视频固定证据,打电话举报投诉,最终这家超市吃了5万元罚单。

  一袋小面包中有四个过期

  象山鹤浦这家品牌连锁超市,占地三五百平米,日杂食品一应俱全,在当地小有名气。近日,放暑假的徐同学买了一些散装小面包,一袋一个的那种,买了不到10个,总共21.14元。回到家吃了一个发现酸酸的,再看包装发现,共有四个面包过期了。

  徐同学第一反应是,手机拍照,包装袋上的产品信息、价签、条码标签都拍进去。

  然后找小票,结果没有。没有购物凭证,就没办法证明是在这个超市购买的面包,购买日期也不能确定,过期之说更不成立。缜密的徐同学觉得“空口白牙,没有说服力”。

  从进入超市起全程跟拍

  徐同学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读大二,食品专业,有门必修课是讲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对于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危害和相关处理,他了然于胸。

  第二天,他到了这家超市,告诉营业员,之前的购物小票丢了,“需要报销,能不能再打一个出来。”徐同学拿到补打的购物小票后,取出手机拍摄了一段视频。这段视频从自己进入超市那一刻起开始记录,跟随徐同学的脚步,走到面包堆放处,从中间找到过期面包,对包装标签来了个特写。

  整个视频包含了超市名称,中间无间断全程跟拍,没有掐断。记者事后采访处理该案件的执法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段视频成了重要证据,没有掐断一气呵成,很难质疑有人故意把过期食品带进卖场硬塞进去。”

  这家超市最终被罚五万元

  证据固定之后,徐同学心里有底气了。他拿出之前买的的过期食品找到负责人,想讨个说法。

  “当时没想举报,如果态度好点儿,承认这事,把钱退给我就算了。”21岁的徐同学想法很简单,但负责人一句话怼得小徐愣了半天。“我说,你这面包过期了,当时那个女的,很不屑地说一句,‘吃坏肚子了没?有医院证明吗?要是吃坏肚子去医院了,我给你赔医药费。’”没有理论,没有争执,徐同学走出超市拨打了12315。

  象山市场监管局鹤浦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了小徐,小徐提交了证据,做了笔录,之后,工作人员到超市进行检查,固定证据。根据新食安法规定,该超市经营过期食品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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