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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车祸去世 对方没钱赔偿 慈溪法院发放首笔8万援助金
2018-08-08 13:32:11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路余

浙江在线-宁波频道8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路余)“谢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这笔救助款对我们一家是很大的帮助。”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发放“和美司法援助基金”设立以来首笔司法援助款,为援助申请人小梅(化名)和她父亲李某发放了8万元援助金。当法官通过电话向小梅告知这一消息时,小梅在电话那头不住地道谢。

一场事故,两个不幸的家庭

2016年9月27日晚上,近60岁的姚某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从工厂下班回家,路上与谢女士发生碰撞。看着周围的人多了起来,害怕承担责任的姚某打算“一走了之”。同行的叶女士见同事被撞,跳上了三轮摩托车后兜,想阻止姚某离开。不想姚某非但没停车,反而加快了速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叶女士从车上坠落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次日凌晨,警方将姚某抓获。2017年3月,一直住院治疗的叶女士伤势加重恶化,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经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叶女士符合重度颅脑损伤所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姚某亲属代为赔偿了叶女士家属医疗费、丧葬费共计6万元。

2017年8月,慈溪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因姚某在事故发生后,理应与对方协商解决或报有关机关处理,却驾驶三轮车逃跑,致使危害后果发生,一系列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赔偿叶女士家属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81万余元。

一场意外,让叶女士一家支离破碎。除了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此前因为救治叶女士,家里本就不多的积蓄也花的所剩无几。判决生效后,为拿到赔偿款,叶女士的女儿小梅和丈夫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第一时间对姚某名下的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但一无所获。随后,执行法官又实地走访了姚某所在村子,想进一步了解姚某家庭的情况。

破旧的两间楼房,大门紧闭。法官敲门许久,无人应答。“他老婆身体不好的,一直要生病;一个儿子好赌,外面欠满了债,把小孩丢给老人养,自己跑了;另一个儿子家里也不怎么样”问及姚某一家的境况,村委会工作人员唏嘘着摇头,“他们家是村里的低保户,日子本来就过得不容易了。”


庭审现场

司法救助破解“执行不能”暖民心

看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意识到这是个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因被执行人姚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目前也无履行能力,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父女沟通后,经其同意,法院于2018年2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案件虽然终结,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惦记着李某一家的生活。今年5月底,慈溪法院创新司法救助模式,与慈溪慈善总会成立法院慈善分会,将优质企业等社会力量引入慈善司法援助,丰富社会救济的形式,对国家司法救助形成了有效的补充。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出资4000万元设立为期5年的“和美司法援助基金”,每年将该基金5%增值部分(即200万元)捐赠给法院慈善分会,用于对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进行援助。

慈善分会能不能为李家提供些帮助?想到这里,法官联系了李某,建议他们父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援助,并告知其如何提供相关材料,如何填写申请书。

2018年7月,李某父女正式向法院递交了援助申请书。法院慈善分会经初审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故第一时间启动了司法援助程序,在详细核实了相关情况并履行审批程序后,于日前将8万元的援助款发放给李某父女。

“通过借力慈善,可以对那些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司法援助,不仅有利于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难题,也让困难申请执行人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慈溪法院慈善分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慈溪法院已出台相关文件,对慈善分会运作流程以及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细致地规定,分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除了李某父女的案件外,目前还有3个申请援助案件正在审核中。符合援助条件的,法院将陆续为他们发放援助款。”


编辑: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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